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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格力电器执行国家“节能惠民”政策情况的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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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体情况
自国家推出节能惠民政策后,格力电器积极响应大力推广,推广数量居家电行业第一。推广方式为:在公司销售给经销商时,先调低产品价格满足节能惠民价格的标准,将节能惠民补贴款全部先行垫付给经销商,然后根据终端经销商销售后填报的用户数据向国家申请补贴资金。
节能惠民政策执行期间(2009年6月1日—2011年5月31日),我司实际销售出货2214万套节能空调,申报1755万套空调的节能补贴。累计有459万套已销售节能空调没有获得补贴,原因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第一次补贴政策结束后,因支持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的原因,主动放弃150万套的补贴申请,涉及资金近6亿元;二是部分已销售空调尚不符合补贴标准,没有申报。


二、公司不存在骗补的行为。
公司大力推广节能惠民产品,主动放弃近6亿的补贴申报。审计署检查结果称项目单位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,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2157.76万元。主要原因是终端经销商填报数据不规范、不严谨所致,问题数据占公司总推广数据的比例不到0.5%。


三、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环节存在疏漏,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。
1、填写环节不规范
节能补贴数据有终端经销商填写销售时间、安装时间地点及用户资料,汇总到公司统一申请补贴。
申报数据信息由格力电器近十万经销商网点填写,在申报系统中网点填报的销售、安装日期、用户资料不严谨,出现差错。
2、时间误差没有排除
比如某大学在4月份采购节能空调1万多套,我司按照节能惠民价格签订合同并安排供货,但学校提出在暑假安装,期间跨越了节能政策的截止日期。
由于时间紧、数据量大,我司也无法一一核实,也是造成上报数据不符合补贴标准的原因。
总之,我司所申报的节能产品都是实实在在销售给用户,实现了节能惠民。同时也暴露出公司对终端管理存在疏漏等问题。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,积极整改,完善管理,杜绝类似问题发生。
在此,我司诚恳接受媒体朋友及社会公众的批评和监督。欢迎大家继续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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